
2017年6月2日,教务处组织讨论《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修订稿,由教师、学生、分管教学副院长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代表组成的《规定》修订工作组成员参加了讨论会。
讨论会中,教务处通报了《规定》修订的背景、依据、原则、章节设计以及主要修订内容,并就《规定》修订前期进行的调研、学习以及修订情况进行了汇报。工作组成员围绕入学与注册、学习纪律与考勤、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、转学与转专业、休学、保留学籍与复学、学业警示、试读与退学、毕业、学位、结业与肄业等内容,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宝贵的修订意见和建议。
《规定》修订工作于2017年4月启动,以教育部2017年2月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为上位法,旨在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规范本科生学籍管理制度。新《规定》出台后,计划于2017年9月1日正式施行。